21日,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我省从6月16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范围为自2018年4月13日到2019年12月31日,我省范围内已完成招标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包含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和使用政府补贴资金应公开开展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项目。整治内容包括招标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或代管单位,总承包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造价及咨询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行业主管部门七个责任主体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