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财函[2020] 405号),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进行明确。
根据《西安市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西安市出台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支持举措,主要从加大社会组织参与购买服务政策支持,提升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综合实力,强化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人才支撑三个方面来推进。
在加大社会组织参与购买服务政策支持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购买主体不得将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技术要求复杂、项目特殊等情况除外),对社会组织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不受区域性限制。加大重点领域面向社会组织购买力度,鼓励购买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公益慈善等领域的公共服务,逐步提高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份额。对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较小的公共服务项目,购买主体与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签定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科学设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绩效目标及指标,强化过程管理,畅通社会反馈渠道,务实开展绩效评价。鼓励通过第三方实施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支付合同资金挂钩,作为连续购买服务的参考依据,提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购买主体与社会组织常态化信息沟通机制,畅通信息渠道。
关于提升社会组织承接购买服务综合实力,《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孵化机制,支持区县、街道(乡镇)、社区依托社会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成立各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孵化基地),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发展,扩大重点领域奖补政策扶持面,优先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类、科技类、行业协会类社会组织。多渠道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支持,由民政部门通过委托方式,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目录制定、评估验收、公益创投项目引导、个性化专业社工人才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建立等工作。大力培育发展志愿者服务组织,鼓励社会工作引领志愿服务,进一步健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两工互动”机制。探索建立专业化等级评估机制,发挥绩效评估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推进形成一批公信力强、功能完备、运作规范、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红名单”制度。
此外,《实施方案》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形成合力;健全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人社等部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培训、反馈、示范等相关支持机制建设;完善绩效管理,畅通社会反馈渠道,将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一项主要的绩效指标,务实开展绩效评价,尽量避免增加社会组织额外负担;加强监督指导,购买主体应当及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民政、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相应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