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019-2022年税务一户式评定软件系统(简称评估软件)服务升级和网络版查账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019-2022年税务一户式评定软件系统(简称评估软件)服务升级和网络版查账平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30-196132CD08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进、刘丽
项目联系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83199376-604、6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26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67267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进、刘丽,联系电话:028-86266522/86266520/86246522/83199376-604、618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现有系统基本情况介绍
目前,电子查账软件已经在全省稽查部门中广为应用,成为了稽查检查工作的必备工具。目前,全省部署江苏税软科技公司的单机版电子查账软件437套,网络版查账软件16套共计714用户(含省局稽查局)和其他品牌单机版查账软件10余套。
但现有的查账软件种类较多、版本参差不齐、分布零散,导致数据资源难以共享,查账软件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不利于案件检查质效管控。其次原有的查账软件独立于金税三期、电子税务局、发票电子底账等税务核心系统,无法实现多维度的联合分析,降低了数据分析质效。随着稽查体制改革推行,稽查部门推行集中审理的工作模式,但部分跨区稽查局和市局稽查局办公地点距离较远,案卷资料传递存在安全隐患、降低了审理效率。
同时省局大企业局在利用一户式评定软件开展财务数据采集、数据导入及数据分析等工作。由于历史原因采购人现有一户式评定软件存在部分功能落后、税种不全的情况,需要升级完善,并采购运维服务。
二、功能和技术性要求
(一)总体需求
1.新建120个网络版查账软件用户。
2.对全省现有的网络版查账软件(现有网络版查账软件采购于江苏税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数据进行清理和省级集中。
3.实现与金税三期、电子税务局、发票电子底账等税务核心系统的数据接口。
4.确保和省局稽查局现有的网络版查账软件完全兼容的条件下,拓展在线电子审理及档案管理功能。
5.对采购人现有的59套一户式评定软件(采购于江苏税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三年期的运维服务,并将所有一户式评定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同时还需根据采购人需求将采购人现有的千户集团电子财务帐套数据进行加工处理。
(二)功能需求
1.新建网络查账软件用户功能要求
网络版查账平台需具备数据采集、网络版查账、电子审理及档案管理功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航招标网(http://bid.aited.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19年12月25日09时至2019年12月31日17时,登录中航招标网(http://bid.aited.cn)完成免费注册,然后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购买并完成支付标书款,即可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在本项目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支付标书款成功即为报名成功。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提示:①付款时请使用网银支付,暂不接受支付宝、微信和手机APP付款;②我公司将为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开具电子发票,并推送至供应商下单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地址正确;③网站注册咨询电话:4006722788,项目具体事宜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6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6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777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A座150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379.5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或超过各分项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379.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各分项采购限价报价为无效投标。
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