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YCHL(BYNE)-2019-0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景博
项目联系电话:0478-875666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与解放东街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张海峰0478-8923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景博
代理机构地址: 0478-875666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YCHL(BYNE)-2019-050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
项目联系人:张海峰
项目联系电话:0478-892300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海峰,0478-8923000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与解放东街交叉路口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景博
联系方式:0478-8756665
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物业服务
行业划分:服务
预算金额:450万元(每年150万元)
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大楼现建筑面积为26000㎡,包含地下室共17层,常驻工作人员600人左右,大楼包含中央空调、高低压供水、净水机、消防中控等设备,本次采购物业服务(含内部职工餐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符合本项目类型的企业;
3、具有物业服务经营经验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熟悉物业服务相关知识,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具有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8:30-11:5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接受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是法人前来报名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2018年度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 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截图。
注:①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符合本项目类型的企业;3、具有物业服务经营经验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熟悉物业服务相关知识,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具有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 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 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 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 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 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有 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分。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 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3%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扣除。
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